中商联沐浴委〔2016〕1号 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——首届全国修脚师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,财贸轻纺烟草工会,沐(足)浴及修脚行业协会: 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精神,推动健康服务产业的发展,加强修脚师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搭建修脚企业和人才的学习、交流、合作平台,推动修脚行业人才向“规范、专业、敬业”方向发展。根据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15〕38号)要求,中国商业联合会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研究决定,将于2016年4月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——首届全国修脚师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主办单位: 中国商业联合会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、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。 承办单位: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、大连朋朋修脚服务有限公司。 二、时间地点: 时间: 4月18日至20日,4月18日报到。 地点:大连市奥利加尔大酒店(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18号,引导路线见附件1)。 三、日程安排: 4月18日下午选手熟悉场地;16:00召开领队、仲裁、监审组会议;17:00召开裁判组会议;19:00理论考试。4 月19日举行实际操作比赛并举行颁奖仪式。 四、参赛人员: (一)从事修脚职业且具有中级修脚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竞赛。 (二)各地方沐(足)浴行业协会及修脚协会可选派4人且同一企业单位不得超过2人参加总决赛(比赛刀具用品自带)。 (三)足浴和修脚企业在全国具有100个以上连锁门店的公司可自行组队(仅限4名参赛选手),但不得另行参加其他地方协会参赛队。 (四)各参赛代表队可派一名领队。 五、组织机构 总裁判长:李 凯 副总裁判长:王晓华、刘 勇、贾伟一 (一)裁判组 组 长: 陆 琴(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) 裁判员:王建生(北京翔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华池浴池修脚师首席专家) 吴芸芸(济南第一人民医院骨外科副主任医师、脚病治疗中心主任) 张宝祥(北京华夏艳丽手足口病医学研究院院长) 陆松林(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“扬州传统修脚术”传承人) 戚其范(全国劳动模范、大连朋朋修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总监) 陈 勇(山西省沐浴健康养生行业协会副会长) (二)仲裁组 组 长:于志远 成 员:王顺平、王丽华 (三)监审组 组 长:郭振奎 监审员:韩秀伟、詹虎 六、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: (一)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,由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向全国总工会申报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章”荣誉称号。 (二)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,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“全国技术能手”荣誉称号。 (三)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前十名的选手,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授予“全国十佳修脚师”荣誉称号;获得第11-20名的选手,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授予“全国修脚师技术能手”荣誉称号。 (四)对在竞赛区域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,由主办单位授予“优秀组织奖”称号。 七、报名方式: 八、收费标准: 参赛选手每人缴费800元,领队每人缴费500元(含食宿费用)。 九、参赛要求: (一)各领队要以身作则,带好队伍,遵守纪律,确保安全。 (二)服从组委会领导,听从指挥,严格考场制度,服从裁判。 (三)各参赛队如有需要协调的事项,应按照组织原则,由领队与相关负责人协商;参赛选手不得私自找裁判咨询,如有发生,组委会将取消其比赛资格。 (四)领队和参赛选手要随身携带身份证,以备比赛考录时使用。 十、联系方式: (一)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(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9号权品机构配楼111室,邮编:100195): 联系人:詹虎 电 话:010-51192764 (二)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(北京市月坛北街25号,邮编:100834): 联系人:王小兵 电 话:010-68392685 (三)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商贸工作部(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,邮编:100865): 联系人:王顺平 电 话:010-68591322 附件: 1.路线引导 2.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-首届全国修脚师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报名表 3.总决赛参赛回执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2016年2月23日 |